Monday, April 16, 2007

被誤解的文字

今天在《明報》〈世紀〉版讀了一篇很有趣的文章,是談簡化字如何被香港台灣一些不懂漢語發展的人誤解,以致被攻擊。此文有趣在明護實反,終旨在指出維護簡化字之不當。

文 章作者說以「喪失繁體字所蘊含的文化意義」為由來反對簡體字的人是「葉公好龍,好而不古」,即說那些人根本不知道很多簡化字是在「復古」。言下之意,不少 繁體字的出現是在「非古」了。文中作者舉「云」為「雲」之本字,這是正確的;但看來他沒想到為甚麼要有「雲」字,而不復用「云」指「雲」。情況像「燃」 「然」、「華」「花」差不多,高中大學生大部份都明白那是本字字義指涉較多,因為要便利溝通,故有後起字。現在倡「云」代「雲」,可算是為了減慢中文見字識義的速度,以求達到另一層次的文字溝通效果吧。文章作者這種隱含的說法一看而知是不合理的,因此在下認為他是在諷刺簡體字。

而 他舉的「尘」「众」等,是另一類簡化字。尘、众的意思和「塵」「眾」沒有兩樣,情況和「云」「雲」是不同的。在熟習繁體字和古文的人的角度,尘、众一類的 字是古字,就算有一天廢了簡化字,他們仍是古字,這根本與他們有沒有被列在簡化方案的字表中沒有關係。而這些古字,如果多人用的話,自然也成了「繁體人」 的日常用字了,和是否「好而不古」是不相干的,這不是愛好不愛好的問題,是用不用的問題;正如愛古文的人平日說話不多之乎者也,並不能因此說他「好而不 古」。

其後作者談「六書」與簡化字的簡字規則,他的觀點是人熟悉了簡化字的簡字規律,就明白簡化字造字不多,不違六書。老實說,簡化字的復古味道確實很重,古人的用字法例如通假(其實即是寫別字),當中就用得最多。這其實不是一般人不滿簡體字的要害,如果人人讀「王后面有胡子」都能理解一致的話,通假確實不成問題的。真的挑起「六書」這個陣地的是簡化字「約定俗成」的簡字方式。簡化字經常以「約定俗成」為盾牌把一些文字的三分一或四分一「借代」原字。該文作者說,這不是造新字,是「用字之法」,因此就和「六書」沒衝突的。這樣的說法明顯有隱題──人人都懂得原字字形的話。人都知道「医」的本字的話,那當然不會有甚麼對漢字本源不理解的人文問題,也會明白這沒有「忽略六書」,因為根本和「六書」無關。由此可見,作者是想指出學校在教簡化字之前,須先教繁體字;先教「六書」,然後教簡化規則。在中小學學習階段,通常不易兩者兼行的,那取捨之下,當然是捨後取前的。那麼,其實他就是繞個圈來反簡化字。

由這點又引申出,行簡體字教育便少了文盲,因為簡體字筆劃少,易掌握,易學。老實說,拼音字更易學,26個字母,我手寫我口。「咁不如廢方塊字用曬羅馬拼音丫?」──這句正是該文作者秘而不說的心底話。


接下來作者談「古文也完全可以用簡化字來印」,這才真的「寸嘴」了。作者說他也曾藉簡化字去推識繁體字。這真是不容易的,在下這種自小學繁體字的人反過來學 「簡單易學得多」的簡體字時也不能說不感困難,這就對比出文中作者的天資過人了。「我可以,你不可以,即是你懶喇!」這當然不是那作者說的,但在下讀來就 有這樣的感覺了。當然,這是在下的個人所感,完全不代表甚麼,絕不成理據,所以在此聲明:是野人認為該文作者「寸嘴」,不等如作者真的「寸嘴」。

文中作者其後還提及簡體字方便在小字體的編印下閱讀,減少眼力和精神的虛耗(在下看還可以拯救地球),因此大陸實在不需要恢復使用繁體字。這真是真知灼見: 想輕鬆的讀繁體字就要買個大一點的顯示器了──繁體字是中產的專利品,是身份的象徵,是讓人發奮圖強力爭上游的原動力。「簡體字使人不思進取貪圖逸樂 呀!」括著這句當然又是在下說的,該文作者還不敢如此明目張膽的與大陸對著幹。


原載:屏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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